审计处职责范围
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严格贯彻执行、宣传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定并完善学校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年度审计计划。
2.负责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财务报表、校内各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3.受组织部委托,负责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和附属医院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审核、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并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5.负责评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6.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7.负责对学校各类合同的签订情况、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专项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结果等进行审签。
8.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招标采购、项目验收等各类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9.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有关经济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对社会服务机构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与监督。
11.负责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12.负责审计文书档案归档的收集、整理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审计科岗位职责
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附属医院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学校重点项目的绩效审计工作;负责校内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负责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审计工作;负责对上述审计档案的汇总、整理和建档、归档工作;负责处内的固定资产、经费管理;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科岗位职责
对学校基建工程及重大修缮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并对竣工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负责外审项目的委托、组织协调、审计结果复核;负责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档案的整理,建档和归档工作;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