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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时间:2025年10月09日浏览次数:11

审计处职责范围

  

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严格贯彻执行、宣传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定并完善学校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年度审计计划。

2.负责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财务报表、校内各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3.受组织部委托,负责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和附属医院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审核、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并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5.负责评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6.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7.负责对学校各类合同的签订情况、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专项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结果等进行审签。

8.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招标采购、项目验收等各类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9.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有关经济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对社会服务机构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与监督。

11.负责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12.负责审计文书档案归档的收集、整理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