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审计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2年04月24日浏览次数:277
近日,省教育厅就高校内审机构对全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管理制度、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情况,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2008年至2010年各类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规模、构成和收益情况;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情况。审计重点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否上缴学校并由学校财务处按“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有偿使用收入的情况。
审计处对这次审计工作十分重视,安排和部署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向省教育厅报送了专项审计报告。李婷同志被评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专项审计优秀工作者。
教育厅对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 部分高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
二、 部分高校有偿使用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明晰,学校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 对外投资效益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困难。
四、 无形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缺失。
五、 部分高校长期闲置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未能及时出租、出借,影响了学校收益。
六、 多数高校未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教育厅对今后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提出了要求:
一、 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监管责任。
二、 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三、 加强无形资产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 落实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
审计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