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施工后招标”的主要表现及审计思路
时间:2025年06月11日浏览次数:10
“先施工后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未履行法定招标程序,直接确定施工单位并进场施工,事后补办招标手续的行为,往往伴随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施工单位提前进场将导致合同无效,面临行政处罚。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则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是工程领域重点打击的违规情形。
“先施工后招标”主要表现
常见表现为项目达到法定必须招标规模,未招标即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先进场施工,事后组织招标程序“走过场”。借此达到应付审计或其他合规合法性检查的目的。实际操作中,有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事先串通,设置特定资质、业绩要求,为谋取特定施工单位中标,量身定制招标条件;有的设定倾向性条款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有的将项目拆分为多个小工程,使单项低于招标限额,“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先施工后招标”审计思路
对于“走过场”式招标,应重点穿透检查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通过查看开工令或开工报告、施工日志、监理记录、进度款支付凭证等,确认实际开工日期是否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通过比对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与中标通知书时间,看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存在异常,若签订时间早于招标,则涉嫌违规。为规避检查,实际操作中双方一般不写合同签订时间,给取证造成困难。
在某审计项目中,笔者运用“双穿透法”创新取证方式,成功突破了被审计单位的“软对抗”,揭示了虚假招投标及围串标行为。笔者通过天地图历史影像穿透查询,锁定该工程在2021年7月已经完成了基坑挖掘,2022年3月该项目开始立项、招标。与前期基坑开挖单位同一法人控制的投标人,作为唯一中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参与后期建设,招投标单位参与围串标迹象暴露。通过天眼查穿透查询各参与投标单位的关联关系,发现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或为统一法人控制或存在高管交叉任职现象,结合资金往来检查,发现在投标人提供的以往年度“资金往来”中,2019年已有资金往来。至此可以判断该工程为“走过场”式招标。
对于“量身定制式”招标,应重点检查资质、业绩等要求是否明显指向某家单位。在某乡村振兴项目中,招标人先将该项目拆分成规模较小的饮水工程和主体工程两个部分,与意向单位直接签订饮水工程施工合同。在主体工程公开招标时,该意向单位将饮水工程作为业绩提交参与评标,并以明显优势获取中标。投标时意向单位尚未实施饮水工程,而是与主体工程一并完成。
对于投标单位的“陪标式”围标,应着重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雷同。多家投标文件格式、错误、报价规律高度相似,可能系同一人制作。采集电子招标系统日志分析等数据,检查上传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加密狗UKEY序列号等是否相同,判断是否围标。对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查核,可通过天眼查查询股东、高管、注册地的相同或相似性。比如投标单位均注册在同一办公综合体,检查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是否来自同一资金池或关联企业、投标保证金退还路径是否流向关联方、以“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支付的异常款项、施工期间无合同依据的预付款或借款。
对于“表演式”评标,应重点关注专家来源是否纯粹,评标专家是否具备独立性,评标过程是否异常,评标专家打分是否明显偏向某家单位,是否有操控评标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