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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时间:2019年07月01日浏览次数:2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保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安排。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方案。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预期要完成的审计任务所作的工作安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审计方案是对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所需要的审计内容、审计程序、人员分工、审计时间等作出的安排。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年度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并报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在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审计计划进行调整。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年度审计计划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九条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应当结合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在对组织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具体审计项目及时间安排。

第十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 

(二)具体审计项目及实施时间; 

(三)各审计项目需要的审计资源; 

(四)后续审计安排。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调查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具体审计项目的风险: 

(一)组织的战略目标、年度目标及业务活动重点; 

(二)对相关业务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 

(三)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水平; 

(四)相关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 

(五)相关人员的能力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 

(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审计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及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第四章 项目审计方案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一)业务活动概况; 

(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及运行情况; 

(三)财务、会计资料; 

(四)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 

(五)上次审计结论、建议及后续审计情况; 

(六)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 

(七)其他与项目审计方案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十五条 项目审计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项目的名称; 

(二)审计目标和范围;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

(五)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及分工;

(六)审计起止日期;

(七)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八)其他有关内容。 

第五章 附 

第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准则自2014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