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审计走群众路线”的思考
时间:2013年06月24日浏览次数:273
6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何贯彻群众路线开展审计工作,是我们审计人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切为了群众”——问审于民
从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审起。加强同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求、所盼,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民生建设目标,做到审计工作有的放矢,不脱离群众。深化社会保障审计,以社保基金和各种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等资金的真实、安全、规范为切入点,切实维护社会保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效益性;加强医疗卫生审计,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入手,密切关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审计,加强对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投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建立就业和再就业解决机制;加强教育审计,关注教育资源分布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学校教舍工程安全情况,督促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惠民政策的有效执行与落实,促进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公平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用地、贷款、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和决算审核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控制,促进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审计,加强对节能减排、污染源治理、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程的审计监督,促进环保政策落实、环境保护治理,推进城乡环境建设;加强涉农资金审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农村社保、公共服务等基本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通过审计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切依靠群众”——取信(证)于民
廉洁自律取信群众。这是依靠群众的前提。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不断完善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完善项目复核、审理制度,强化审计业务会议、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制度,依法实施审计和处理处罚,确保审计处理处罚事项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细化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坚持审前公示、审中督查、审后回访,深入推进审计廉政规定和“八不准”审计纪律的落实。通过建立健全规范审计行为的各项制度,保持审计队伍自身的纯洁性,真正取信于民,维护审计公信力。“开门审计”取证于民。所谓开门审计,也可称为参与式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在特定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运用问卷调查、开会座谈、专家咨询、群众评议等方法向特定对象(主要为利益相关主体或专家)和社会群众征询被审计事项真实完整、合法合理、绩效评价相关的问题或意见建议,从而实现审计目标,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完善对策建议的一种审计方式。审计证据要依靠群众,因为他们最了解当地党委政府为他们办了哪些实事;审计评价要依靠群众,因为当地党委政府为他们办的那些实事是真实事,还是假实事,老百姓是得真实惠,还是得假实惠,群众最有发言权。科学决策依靠群众。年初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聘请特约审计员,鼓励他们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审计、监督审计、宣传审计,注重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等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让群众不仅做审计工作的“审视者”、“评价者”,更做“参与者”、“指导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审计维民
把审计工作目标放到推进民生建设长效机制上。一是推进“建设财政”向“民生财政”转变。作为民生审计,要在进一步改革政府间财政关系、逐步实现公共生产要素公平分配、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作用。从宏观上把绩效审计与民生资金的使用结构、使用方向结合起来。按照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的要求,对民生资金总体安排提出意见,分析民生建设中那些资金应该强化,那些资金应该整合,那些资金应该控制等。二是推进政府履行民生责任。通过开展民生审计,促进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实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督促政府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坚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抓紧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工作。促使政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分配结构,切实加大对社会建设的投入。同时,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导向作用,把民生责任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将民生项目审计结果公开常态化,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激发公众参与监督公共财政的积极性,并让审计结果接受全社会的检验。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新闻发布、网上征集意见等制度,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对民生审计工作的要求、评价和意见,使民生审计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