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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

时间:2012年04月24日浏览次数:72

   “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对这一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进行了详细阐释。   

    刘家义指出,“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高度概括了审计工作长期以来的实践探索,体现了审计人员的精神追求和国家审计的职业特点。   

    责任,就是以对国家和人民、对历史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忠诚,就是秉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事业的无限忠诚,牢固树立党员、公务员和审计人员意识,始终坚持真理和正义,矢志不渝,百折不挠。   

    清廉,就是坚持自警、自省、自律,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真正做到清正廉明、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做人、做事。   

    依法,就是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自觉遵纪守法,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运用法定的手段捍卫法律的尊严。   

    独立,就是无私无畏,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经得住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客观公正,秉公办事。   

奉献,就是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全心投入,无怨无悔,努力为审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刘家义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和弘扬好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责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要以这一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塑造审计精神,进一步落实“实、高、新、严、细”要求,提升审计队伍的“精气神”,做到以责立志、以德立身、以能立业、以行立信。